广告传单竟然发到了执法中队
一小伙“自投罗网”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王 燕
导报讯 最近在兰溪,为了招揽生意,有一名小伙竟把小广告发到了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这岂不是自投罗网?
11月1日中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办公楼里突然闯进一位不速之客——一名手拿传单的小伙子。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他居然开始往执法队员座位上分发起了传单,这下被云山中队的执法队员逮个正着。
执法队员告知其散发广告传单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发放行为,并配合中队执法工作依法接受处理。谁知道,小伙子居然强词夺理起来:“这就是我的工作呀,怎么不能发?犯法,犯什么法?那你们把我抓起来好了!”
中队执法队员随即向其普及《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告知他并非是第一个接受此类处罚的。自5月1日《条例》施行开始,此类案例中队之前已经处理过很多次了。在执法队员的宣讲下,小伙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还表示今后要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免得违法而不自知。根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中队对其作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提醒市民朋友,请勿违规散发商业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否则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