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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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邀请律师对行政判决进行深度解读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兰溪5起房屋征收行政补偿诉讼案作出行政判决,认定政府补偿决定合法,驳回诉讼请求。昨天上午,记者就这一判决结果专访了兰溪市政府法律顾问、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庆根。

  “唐某某等5人因不服兰溪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金华中院提起行政诉讼。金华中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已下达行政判决书。”在胡庆根律师看来,金华中院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驳回了诉讼请求,这充分说明兰溪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胡庆根表示,这些被征收人已经在诉讼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承受着巨大的思想压力。“先前,省高院已对兰溪一起相同案由的政府行政征收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金华中院的判决。如果这5位原告仍坚持走司法诉讼程序,遭受的损失将会越来越大,最终结果也可想而知。”胡庆根说。

  当前,兰溪处于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全市正以“担当追赶、再创辉煌”为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四大战略”。桃花坞区块征迁工作,是推进“拥江兴城”“文旅兴兰”战略实施和打造兰江两岸全域美丽样板区的重要基础,事关长远发展、民生福祉、城市形象。胡庆根说:“作为兰溪的一份子,我们要支持和理解政府工作,也希望这些被征收人能着眼大局,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尽早完成征迁工作,助推城市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