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安排休假合理吗
兰溪市民何先生来电咨询:他所在企业的产品非常有季节性,通常情况下,每年的5月至9月份为生产旺季,而10月至12月份则是生产淡季,企业为了保障生产,把员工的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之后。有一部分工人赞同,但也有部分工人表示不解。想问一下,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企业根据生产周期让职工在生产淡季享受带薪年假的做法并没有错。因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记者 叶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