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用心用情“三服务”
社区矫正温情监管
记者 徐桢瑾 通讯员 章 烁
导报讯 在兰溪市中洲公园里,市民时常能看到一支头戴小红帽的特殊队伍,他们或清扫道路,或清除杂草,或清理淤泥,这支队伍就是兰溪市司法局兰江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群体。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指通过政府、社会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社区服刑人员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从社区矫正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帮助”、“服务”是贯穿始终的两个关键词。
今年3月,兰江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中洲公园管理处,商谈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文明创建活动事宜。从那以后,社区服刑人员每周至少一次的中洲公园公益劳动就从未间断过。他们的这一举动不仅让自己充分回归社会,服务社会,也赢得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说:“看到公园干干净净,苦点累点也值得,毕竟我也是兰溪的一位市民,为家乡的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到很荣幸。为社会做贡献,这也是我人生价值的一种体现。”
这只是全市16个乡镇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群体参加社区服务的一个缩影。自今年“三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兰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在依法依规落实好各项教育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情理交融、服务为先的工作导向,把“服务好、关心好、管理好”作为重中之重,聚焦聚力推进。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每月参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为此,兰溪市司法局创造性落实社区服务要求,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同“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既保障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社区服务时间,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也为助力兰溪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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