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第03版:民生

能否安排孕妇加班

  兰溪市民舒女士来电咨询:她老家在女埠街道,在市区某企业工作,上个月怀孕了,但企业仍安排其加班,不知企业做法是否合理?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