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4日 

第03版:民生

兰溪取缔一家黑诊所

“注销诊所”重新开张非法行医

  记者 徐桢瑾 通讯员 盛文静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云山街道和平路附近日常监督巡查,看到正在营业的“鲍进中医骨伤科诊所”很是眼熟,原来这家中医诊所早在2016年5月就已注销诊所资质,如今却仍在正常营业。

  据执法人员介绍,注销等同于被取消行医许可,是不能看病的。按道理,这家中医诊所本应该在2016年注销时就停止营业,如今为何又亮着招牌开张营业?

  为一探究竟,执法人员走进诊所内,发现现场有三名患者,其中两名正在输液,“医生”沈某某正在为一名患者施针灸。执法人员看到,诊所内的墙边柜子上放有针灸针、酒精棉球、维生素B12注射液,以及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针筒等医疗物品;储藏室内有使用后的输液管、输液瓶等医疗废物,设备看似很齐全。然而,令人咋舌的是,所谓的“医生”沈某某却无法出示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场所,并张贴公告,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执法人员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以义诊、养生保健等名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和“两非”行为等,都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市民在就医时要谨慎选择,就诊时一定要留意医疗机构和接诊医师的资质和执业范围,及时索取病历和收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接下来,兰溪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