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4日 

第05版:古韵兰溪

里董金先人的生态情结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多个场合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兰溪市横溪镇(1960年1月以前属浦江县管辖)里董金村的《浦阳金氏宗谱· 卷一》,有一篇清代道光年间浦江知县的“告示”,就是有关山林保护的,文后强调“右仰知悉”。

  原来,里董金及其周边有七八个自然村,以曹、宋、金、周四姓为主。这些村有“公山一处,总名大施山”,各土名分别是:天燥尖、杨公山、上下岭、香珠尖、横山岗头、双股尖、牛射平、坑脚、里边坞底、大岗头等山,“俱系四姓公砍之所”、“农家采樵之山”。另外,还包括原属村民周其齐所有的山地三处、山三亩“愿归公管”。以上范围“上祖迭禁”,即上辈一向规定“只许弯刀砍砟,不许开掘种作,由来已久。”

  可偏偏会有人利欲熏心,里董金村也不例外,因有人在公管山范围内开荒扩种,并占为己有,村民意见很大。于是,在清代乾隆四十二年(1777)六月,这些自然村的四姓头首,为保护好公管山“设席立议”,即开会研究,并作出决议:以上公管范围,“永远不许开掘种作,自议之后,各遵议约”,并制订处罚措施:“如有恃强开种,鸣公坐罚戏一台、酒二席接众”;如还有“横行执约”,就“鸣公控究”。四姓代表共23人,都在议约上签字画押,并复写了11份,分由11人收执,载明收执人。此即乾隆四十二年的“公议约”。

  过了42年,到嘉庆廿四年(1819),有个名叫宋承刚的,不但在以前开垦的边上扩大了开垦范围,而且把另一处属公管的杨公山也私自开垦了。“地保”周为孝即报告给官府,官府也已经立案,但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周其高、周其福、周其能等仍在杨公山内开垦占种”,“在周其高手夺落尖锄一把”,作为物证呈于公堂。

  据此,“浦江县正堂加五级记录十次”于道光五年(1825)三月廿六发布《告示》,称:“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周其高、周其福、周其能等,知悉此事之后,尔等毋许仍在杨公山内开垦占种;如敢再违,一经地保禀县,定即提究,断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违,特示。右仰知悉”。“县太爷”亲自出面公告保护公山,当然比原来光靠村规民约要管用多了。

  (徐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