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 

第04版:社区

张贴“假罚单” 收到“真罚单”

一店主博人眼球不成反被罚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洪 鲁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云山街道大阙路某足浴会所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将宣传广告单“伪装”成罚单的样子张贴至机动车上的行为进行处罚。

  当天上午,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市区莲花路沿路的多辆机动车上都被贴了一张白色的“罚单”。“当时我就觉得蹊跷,这些车都停得好好的,不管是我们的执法队员还是交警,都不可能去贴罚单的,肯定有问题。”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执法队员的警觉。走近一看,发现这根本不是“罚单”,居然是一张伪装成“罚单”的“广告”!

  这张“假罚单”上赫然写着:“为了引起您的注意,我们绞尽脑汁。由于您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为公司作出杰出贡献,在家庭中默默付出爱与包容,请于X月X日前到大阙路X会所享受足浴套餐。”纸张的右下角,还盖上了有该店铺名称的印章。

  “我从远处看,以为自己的车被贴了,赶过来一看,原来是一张广告。”车主张女士气愤地说道。

  为了减少“假罚单”对车主的困扰,维护市容整洁,执法队员根据广告单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店主曹某,要求立即停止广告单的张贴,并到云山执法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原来,曹某的足浴店是新开的,为了扩大影响力,他们想到了发宣传单宣传。“我知道发放小广告是违法的,就想到给广告单‘变脸’,做成罚单模样,还能博人眼球,没想到依然逃不过处罚。”经过执法队员的教育,曹某后悔不已。

  根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曹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