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8日 

第04版:社区

相关企业和人员注意了

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开始了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

  据了解,市场主体包括存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上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且需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市场主体如果未按时年报、缺报或漏报,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有两个新变化。据介绍,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将在继续实施与社保、统计和海关相关事项的合并年报的基础上,与商务部门共同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多报合一”工作。市场主体只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节约时间成本。

  同时,2019年度年报将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加强信用监管,并在市场主体年报中增设公示数据项。在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必须做到100%应报尽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专社等所有市场主体可在电脑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站(网址:zj.gsxt.gov.cn)按要求填报。企业、农专社用户支持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方式年报。

  个体户除了电脑端填报外,还可以采用微信小程序“个体户年报”方式填报、浙里办App订阅“个体户年报”方式填报,或通过纸质方式填报,经营者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纸质填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