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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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

部署《浙江省民营企业 发展促进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3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成芝,副主任朱恒德、胡向东、赵月莲、张林安、徐建光、吴歆;市政府党组成员黄凯声在兰溪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促进民企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月1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要全面履行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有效落实民企平等准入系列措施,切实强化民企发展相关制度支撑,依法保护民企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结合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推动执行,使法规成为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