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6日 

第06版:平安兰溪

施行法律接地气

  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规范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兰溪市检察院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公开听证、审查,充分听取听证人员意见,增强办案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同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给予相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充分的意见表达。梅江镇人民政府、石埠村村民委员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案发前一直安分守己、与邻里相处和睦、口碑较好、非故意触犯法律、案发后悔罪认罪愿意接受处理等情况,本着教育多数、打击少数的原则,提出从轻处理建议,得到大家认同。最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听证会还采纳了兰溪市梅江镇林业站意见,认为从长远管理出发,该林区面积较大,道路对该林区以后的生产管理及森林防火都有保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