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启动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主动提前报废最高可获1.55万元补偿
记者 陈 洁 通讯员 钱建东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兰溪已全面启动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至今年底,变型拖拉机(也称货厢与底盘一体轮式拖拉机)提前报废不仅有报废车辆残值,还可以获得提前报废补偿。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兰溪从3月1日开始实施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和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领域拖拉机禁入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在金华全域对拖拉机实施道路限行。今年底要消除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基本完成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如果你的名下尚有上路拖拉机未报废并想要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车主,凭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向回收拆解企业交售变型拖拉机,由回收拆解企业向报废变型拖拉机所有人按价支付回收款并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登记表》。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及《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登记表》、银行卡等资料到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办理报废注销以及报废补偿手续,如有疑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咨询。
参考补偿标准,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辆2012年登记注册的大中型变型拖拉机为例,今年12月底前报废可获得1.2万元提前报废补偿和3500元省高耗能报废补偿,最多共计可获得1.55万元补偿。
接下来,该局将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限行规定。对执法查获超年限变型拖拉机一律查扣强制报废,不给予报废补偿,确保上路行驶拖拉机如期“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