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1日 

第03版:民生

垃圾未分类如何处罚

  兰溪市民方先生来电咨询:近期村里每家每户都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他想咨询一下,垃圾未分类如何处罚?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柏社中队工作人员答复:根据《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农村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如若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