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诸葛镇7家经营户被罚
记者 蒋宇欣 通讯员 邵聪聪
导报讯 “老板,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你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予以20元罚款。”日前,诸葛集镇沿街的7家经营户收到兰溪综合行政执法局诸葛中队开出的罚单。
据悉,前期,诸葛镇对集镇经营户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广泛宣传,为实施好“两定四分”垃圾分类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础,但仍有个别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为此,该镇集镇办联合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沿街商户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调查取证,对7家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经营户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