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9只燃气钢瓶“藏身”院子里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连日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住建局持续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力把好“安全关”。3月9日,兰溪一当事人郑某就因违规存储燃气钢瓶,收到了1000元罚单。
当天中午11时,联合检查小组巡查至灵洞乡烟溪村时,发现某居民住宅院内存放有13只燃气钢瓶。经询问和现场勘验,其中9只燃气钢瓶为已充装实瓶,旁边还随意堆放着干柴等易燃物,现场无任何燃气防爆和消防报警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还以为暂时放一下不要紧,没想到会这么‘背’。”据了解,当天上午,郑某刚从充气点运回一批充装好的钢瓶,临近中午还有9个钢瓶未送完,刚好有其他住户需要灌气,让郑某前去收瓶子,本着“生意要先接”的想法,郑某为图方便,直接将剩下的钢瓶储存在院内。
“按照相关规定,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充装钢瓶,未能及时送出的钢瓶应当送回服务站点或者储配站存放,不得私自存放。”行政执法市容环境中队中队长廖宽新介绍,9只已充装燃气钢瓶一旦发生漏气、爆燃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后怕。”经过执法队员的耐心教育,郑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今后会规范送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