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1日 

第06版:专版

“顶风作案” “瞒天过海”

在警示标语前倾倒垃圾,重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下金村时,发现在通往村庄的道路一侧,遍地是白色垃圾袋、废弃纸张、快递包装等生活垃圾,甚至混杂了一些碎砖块等装修垃圾。

  更讽刺的是,边上就立着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严禁倾倒各类垃圾,违者重罚”字样,不远处又立着一块“一言一行讲文明、做人做事讲诚信”的宣传牌。显然,丢垃圾的当事人把警示标语当成了空气,视若无睹。

  见状,执法队员冒着大雨下车进行勘察,在垃圾堆中仔细翻找后,最终发现了一点“蛛丝马迹”——一个被水浸湿的快递袋上隐约能看到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这些垃圾我明明已经给了收运垃圾的人,估计是他们倾倒在这里的。我联系一下他们,下午我们一起过来接受处理。”执法队员按照快递袋上的信息联系到王某后,他这样对执法队员说。

  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当事人叶某矢口否认,声称自己没有扔过这些垃圾,直到执法队员拿出取证的监控录像及照片,被“打脸”的叶某终于羞愧难当:“我这是丢了垃圾,也丢了脸面啊。那边明明就有警示标语,我还在那倾倒垃圾,太不应该了。”

  经过执法队员的普法教育,当事人叶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叶某作出了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标语不只是口号,而是需要每个市民实实在在付诸行动。下一步,兰江中队将“教管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及网格化巡查管理,严厉打击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违法行为。广大市民也要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共建和谐美好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