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知识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是一座城市的主动脉,也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风貌的直接体现,那么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具体达到怎样的标准呢?
一、宣传氛围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每隔150米至少有1处,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诚信社会、文明创建、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绿色环保、劳动创造幸福,时政类宣传。商业大街必须有诚信主题宣传。
道旗广告300米1处;遮阳篷广告每个路口1处;店铺LED显示屏公益宣传覆盖率100%,公益宣传内容占比50%以上;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内容占比50%以上。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提示:①公益广告需展示在主次干道及商业大街的显著位置,以道旗、交通护栏、固定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2种以上形式;②户外设置的公益广告日常维护到位,更新及时,做到精致美观,无污损现象(牛皮癣、涂画、锈迹、褪色等)。
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提示: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至少3种形式以上的表现形式,比如制作有关共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公益广告,在宣传窗展示创建知识、创建活动、创建成效的照片等。
二、道路设施
1.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2.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
3.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4.道路标牌、红绿灯、公共图形标志、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设施规范。
5.路面呈本色。
6.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7.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