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吕俊磊
导报讯 “我在建筑工地上班时受了伤,参加过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兰溪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工伤保险相关内容。
据了解,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因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罹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据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工伤保险的待遇分为两块,一块是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它包含: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的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另一块则是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它包含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工伤人员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五、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