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9日 

第06版:城事·市井

发放小广告影响市容市貌

兰溪推行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您好,我们在巡查中发现你单位在振兴路沿街停放的车辆上发放小广告,这是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所以来了解一下情况。”5月5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队员在开展日常市容巡查时,发现总部大楼周边的车辆驾驶座门把手上都塞了一张纸质小广告,内容是某健身工作室的会员招募信息。

  在看到执法队员手上拿着的小广告及出示的现场照片时,该健身工作室经理邵先生承认自己派人沿路发放小广告的事实。经过了解,该健身工作室由于疫情影响,客流下降,所以当事人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发放小广告,共计30余份。

  “虽然疫情影响了店铺经营,但这样随意发放小广告,不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条例。”执法队员当场耐心对邵先生进行了宣传教育。邵先生也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收回了小广告。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积极配合整改,根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要求其当场签署《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据悉,在加强市容管理的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对首次发现的占道经营、发放小广告、乱晾晒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通过柔性化执法模式助力全面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