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31日 

第02版:要闻

直播平台不是法外之地!

兰溪查获首起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监测线索对市域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抖音主播在平台直播过程中,宣传销售的手膜产品使用了“美白界中的扛把子,美白界中的佼佼者”“没有谁家有,只有我们家有”“从根源上改善手部,还你一个又嫩又透又亮的手”等广告用语。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悉,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自5月起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理性消费,留存相关凭证便于消费维权,若发现有网络直播营销涉嫌违法行为,请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或拨打12345(12315)举报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