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换“国标” 安全有保障
9月底前淘汰置换电动车,可领购车补贴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家里有辆老旧的电动车,平时上路也不太安全。正好这次活动力度大,加上以旧换新,还有政府和商家补助,挺划算的。”近日,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宣传活动走进兰溪致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员工何嘉辉决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把自家用了多年的旧车,淘汰置换成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目前,兰溪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约14万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份以来,兰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或正在使用悬挂防盗备案号的车辆,以及外省购买在当地使用的无牌车辆,均被列入淘汰范围。
目前,淘汰置换工作正如火如荼推进中。连日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国电信兰溪分公司、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大力宣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政策。
9月30日前进行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可以享受“财政补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厂商让一点等”政策,车主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淘汰置换优惠内容。值得注意的是,9月30日前进行淘汰置换,可领取政府购车补贴券,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门店即可进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