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8日 

第06版:城事·市井

兰溪开展“药剑”行动

无证销售美瞳,涉嫌违法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7月14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华丰·新世纪百货,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集中专项监督检查,保障广大群众用械安全,把“药剑”行动不断推向深入。

  “药剑”行动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全面排查无证生产经营、注册备案造假、生产销售未经注册备案产品等违法线索,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也叫美瞳,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经营这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队员金向军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大监管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无证销售美瞳,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和无中文标签化妆品都涉嫌违法。”当天,执法人员前往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等产品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此次行动共计查处经营单位8家,其中3家销售过期化妆品,5家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对无证经营及经营无证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