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慈善奖”将设立
每三年选树一次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有关部门了解到,“兰溪慈善奖”将设立,鼓励更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慈善事业。
“兰溪慈善奖”选树活动作为兰溪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活动从2023年开始,每3年开展一次,奖励对象为在抗疫赈灾、扶贫济困、助残救孤、助学助医以及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长期从事慈善服务并作出突出成绩的志愿服务人员等。每名候选对象原则上只能参加一类奖项选树,已获得过“浙江慈善奖”“金华慈善奖”及以上奖项的,原则上不再参加。
“兰溪慈善奖”共设置两类奖项,其中慈善个人奖10个、慈善机构奖10个。
慈善个人奖为在兰溪慈善领域实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团体;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如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
慈善机构奖为捐赠款物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企业或其他机构;主要依据企业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以及亩均效益等指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兰溪慈善奖”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要求,在兰溪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机构均可申报,政府部门从事慈善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候选对象可通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
《通知》规定,“兰溪慈善奖”评委会由市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及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组成。对获得“兰溪慈善奖”的个人、企业和机构,兰溪市政府将印发奖励通报,并适时召开兰溪慈善大会进行现场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