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至20%
记者 童 茜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获悉,从2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额度,首付款比例从30%降至20%,贷款比例由70%调整为80%。
该政策也是今年以来兰溪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的首次调整。此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主要针对首套房购房,二套房仍按照原先标准维持不变。
打个比方,如果购买首套100万元的房子,用公积金贷款,首付金额从30万元降至20万元,可以减轻10万元的首付压力,可贷款额度从70万元增加至8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职工贷首套房5年含5年以内公积金利率为2.6%,超过5年以上利率为3.1%;二套住房5年含5年以内公积金利率为3.025%,超过5年以上利率为3.575%。
当前,该项政策已在实施中,有需要的市民可以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前往合作银行网点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