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老人迎来一份升级福利
高龄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好消息,兰溪老人迎来一份升级福利。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据了解,高龄津贴是一种老年人福利制度,此前兰溪发放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50元。此次调整后,兰溪实现了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全覆盖,且高龄津贴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
以今年81周岁的张奶奶为例,她自1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每月不低于60元的高龄津贴,若按60元计算,全年高龄津贴就是60*12=720元;假如张奶奶为79周岁,等到今年3月过生日后满80周岁,那么她从3月起开始享受每月60元的高龄津贴,3-12月的高龄津贴就是60*10=6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高龄津贴将采取主动发放形式,无需老年人或家属进行申请。自1月1日起,通过“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核实数据后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到老年人社保卡上,确保不漏不重不错,实现高龄津贴精准发放。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除了发放金额有提高,高龄津贴的发放部门也有变更。从2月开始,高龄津贴的发放职能从市人社局转到市民政局,也就是说,高龄津贴未来将由民政部门发放。此次待遇提高是从1月起的,因此1月份已发放的高龄津贴差额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发。
家里若有8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老人,要注意由于原由社保部门发放的高龄津贴现由民政部门发放,因此本月由社保发放的城乡居保待遇里将不再含有高龄津贴。发现养老金变少了的话,也不要着急,该笔高龄津贴,民政部门会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