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0日 

第03版:民生

《绿化带里偷挖竹笋,此风不可长》后续

伐竹只为搭菜架 毁绿罚款代价大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本报4月13日刊发了《绿化带里偷挖竹笋,此风不可长》一文,提醒市民莫要在迎宾大道等城区公园绿地乱挖竹笋,因小失大。然而,除了竹笋之外,最近又有市民又盯上了迎宾大道的成年竹子,为给自己种植的蔬菜搭架子而不惜以身试法。

4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华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迎宾大道时,将正在绿化带中伐竹的当事人王某抓了个正着,清点现场共有13根竹子。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王某对自己伐竹毁绿的行为供认不讳。

“迎宾大道沿线绿化带里的竹子长得好,我能砍些竹子插在自家地里搭蔬菜架子吗?”

王某称,看到这片竹林后,他便萌动了“小聪明”,打算“捞”点竹子回去,用作搭建自家菜地的蔬菜架子。可没想到不但没用上免费竹子,还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据了解,王某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属破坏城市绿化行为。上华中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砍下的竹子。“唉,真的后悔,买点竹竿才多少钱啊。”收到罚单的王某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随意修剪、砍伐绿植的行为实不可取。一方面会破坏绿化的整体造型,影响绿植生长;另一方面城市绿化属于公共资源,切莫因一己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春季以来,兰溪行政执法部门以“人工巡查+路面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查处力度。

针对春季出现挖笋伐竹等破坏绿化的现象,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为此,本报提醒,破坏绿化行为看似“小破坏”,实则事关一座城市品质的提升。一花不成春,独木不成林,文明城市的创建需要每个人去深度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