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熄火装置 这类灶具用不得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赤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队员检查至赤溪街道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用餐区时发现,现场多个燃气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为已淘汰的燃气灶具。此外,还存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灶具和气瓶距离小于0.5米等不规范使用行为。执法队员现场调查后了解到,员工用餐区内燃气灶为公司员工李某等人所有,因李某等人住在员工宿舍,为解决个人晚饭问题,便在员工用餐区安装燃气灶做饭。使用的燃气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如果燃气灶火焰被意外熄灭,而又没有及时发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现场对李某等3人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责令其整改,并当场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