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
兰溪:40个省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完成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近日,兰溪市垃圾分类办在市区各社区对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宣传、设施管理、分类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指导检查。
据了解,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是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规范、宣传引导有力、日常管理到位、分类成效明显、具有较好示范引领的住宅小区。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要求高标准示范小区居民参与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居民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标识正确规范,日常管理到位,干净整洁。
此外,还要求设置低价值可回收物投放点1处,并设立专门的告示牌公布低价值物回收种类、服务电话等信息;设置居民装修(大件)垃圾投放点1处;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在小区显著位置及时公布更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
据介绍,兰溪市2023年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任务数40个,其中10个被纳入省民生实事项目。兰溪在省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中,严格对照相关创建标准,对大件(装修)垃圾暂存点等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示范小区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水平。各高标准小区内还设有专职宣教员,定期组织宣传培训,每月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传或培训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手册。
同时,建立楼道长、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每周现场指导和监督工作机制,组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互动平台。小区内设有垃圾分类“荣辱榜”,每月公布各户居民垃圾分类评分情况。此外,兰溪还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开展“桶边督导”“入户宣传”等活动,浓厚生活垃圾分类氛围。
截至目前,40个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任务已全部完成,10个纳入省民生实事的小区均通过市级验收、省级备案。据悉,自2019年以来,兰溪共成功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2个。下一步,兰溪将持续推进高标准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八进”活动,有效形成“人人参与 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