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7日 

第03版:民生

用“L”代替“J”,这名司机遮挡号牌被行拘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董剑浩

导报讯 连日来,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零容忍”严查大货车闯红灯、遮挡号牌、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为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交警大队云山中队民警王靖接到指令,称一辆浙A号牌的蓝色厢式货车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铁西路附近活动。民警用时5分钟精准布控,成功找到该车。

“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岳某非常紧张,不断强调自己未携带车辆行驶证。”民警细致观察车辆号牌时,发现字母“L”竟然翘起边角,于是将字母“L”磁贴撕下,原来后面藏着“J”。随后,民警对该车车架号进行核查,发现车辆信息实则为“浙AWJ**0”与实际悬挂的号牌信息不符。

在铁的事实面前,岳某承认了违法行为。经了解,岳某常在市区送货,为避免电子抓拍,就动了歪心思,以身试法,用“L”代替了“J”。目前,岳某因实施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日前,交警大队打击队合成作战室接收到预警信号,有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故意遮挡号牌先后通过路口。打击队合成作战室通过“前端感知”技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了三辆货车同属兰溪市某货运有限公司。

民警当即联系该公司进行核实。公司负责人李某承认了当日驾驶车辆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的事实。李某称,为了节约时间、多拉快跑,便在号牌上动了歪心思,心存侥幸在路口闯红灯。

了解情况后,打击队民警立即通知李某及另外两名货车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闯红灯自以为很安全,其实好几次差点和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像遮挡号牌、闯红灯这些小动作,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三名驾驶人进行约谈,通报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面对民警的安全教育,三人不再狡辩、接受处罚。

最终,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三人处罚、记分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