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第03版:民生

开着汽车在坝顶通行 恰巧被巡查队员发现

最终被批评教育还领回一张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灵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灵洞乡某村水电站旁大坝坝顶,开着机动车在未兼作道路的水利工程上通行。执法队员当即劝其驶离,并对其进行调查询问。

原来,张某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当日是想到江边钓鱼,因为携带了钓鱼竿等装备行动不是很方便,想少绕行一些路,就“抄近道”直接把车开到了大坝坝顶,这一幕被刚好在附近巡查的执法队员发现了。

执法队员耐心地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处大坝没有兼作道路,不具备正常通行道路的条件和防护设施,机动车在上面通行不安全。车辆通行,超出水库大坝及溢洪道桥的承载能力,也可能会导致塌方等更严重的后果。”

由于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禁止机动车辆在堤顶、坝顶、渠顶、戗台、护堤地和水闸工作桥上通行,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的车辆除外”的规定,灵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五十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