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工期”挖草坪 收到“罚单”三百元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市区横山大桥底下的一处草坪上,有一名工人正在挖地。执法队员随即下车勘察,只见先前绿油油的草坪已被挖得“面目全非”,黄色的泥土被翻了上来,草坪破坏严重。
执法队员立刻责令当事人黄某停止破坏草坪的行为,并进行取证。经测量,草坪被破坏区域长3米、宽0.5米,面积共计1.5平方米。执法队员当场向当事人黄某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恢复草坪原貌,并前往执法队接受处罚。
“我是移动公司外聘的临时工人。因为着急完成找通信井的工作任务,今早8点开始就对桥底下的草坪进行挖掘。”经调查询问,当事人黄某道出了事情原委。执法队员告知黄某违法事实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依据《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破坏草坪的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