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4日 

第06版:城事·市井

沿街搅拌砂浆,当事人为“任性”买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秋菱路南侧的人行道上,有人正在当街搅拌砂浆。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等作业行为,请你立即停止并改正!”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开展调查取证。

据悉,现场铺设有一层薄木板,上面堆砌着沙子、水泥和几桶水,一旁的当事人赵某自认为有了这层薄木板不会污染到道路,便堂而皇之地搅拌起砂浆来。殊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我是旁边村子的,砂浆是为了砌家里的墙。为图方便,就想着就近搅拌后直接上手砌。”听完执法队员的普法后,赵某表示保证今后不再犯。

鉴于赵某在道路上搅拌砂浆行为的作业面积小于5平方米,且底部铺设有木板,对路面影响较小,最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赵某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对道路的相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