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9日 

第06版:专版

兰溪消防救援大队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大队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日常工作,涵盖监督检查、灭火救援、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消防宣传等各个方面。同时,注重深入发掘身边先进典型,近三年共有3人荣获个人三等功、35人获嘉奖、1人获金华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很好地树立起了标杆,激发了消防救援队伍学榜样、做榜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该大队全力开展共建活动,积极参加地方公益事业,树立消防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近年来,累计参与重大节庆活动消防安保40余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积极深入村社、学校、企业和家庭,科普防火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邀请社会单位、学校师生走进消防站,“零距离”学习消防知识,在趣味游戏和体验活动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该大队与兰江小学的困难学生结对,积极组织爱心捐款,不仅承担起他们小学期间的生活费用,还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解决燃眉之急。节假日期间,消防员经常慰问福利院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