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7日 

第04版:融媒号·乡村

建筑垃圾倾倒在农田里,罚款500元

记者 徐正达 通讯员 金业成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女埠街道综合执法队查处了一起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这些建筑垃圾,被倒在了女埠街道午塘村村口的一块农田里。这块农田属于村民章某发,但几年前被村民章某新承租了。而倾倒建筑垃圾的,却另有其人。

经调查,乱倒建筑垃圾的是舒某。他从城区运来建筑垃圾,因无处消纳,就和章某新商量,将这些垃圾倒进他承租的农田里。“我把垃圾倒在自己村里,也经过田主同意,这也违法?”舒某表示不解。

“不论何种原因,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回填及综合利用,都需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开展处置活动。”女埠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队员说。

最终,舒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清理了倾倒的建筑垃圾。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执法队员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