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3日 

第05版:健康

医保部门新规来了

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码”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近日,记者从医保部门获悉,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一药一码”可以精准追踪药品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等全链条信息。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如何使用药品追溯码查询药品信息?市民可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版块“医保服务”栏目下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进入查询页面;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栏目内“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进入查询页面。然后,在“药品信息查询”页面,可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据悉,查询的结果分为以下四种情况。“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本查询方法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