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 

第04版:民生

雨水井变“污水井”

兰溪一店铺被责令整改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和平路上一家临街商铺存在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该店铺工作人员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倾倒在路边的雨水井中,被执法队员当场记录并制止。

现场,雨水井周边残存着部分污水,水面上漂浮着油膜,散发出酸腐气味。经调查确认,该店铺工作人员未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为图方便,直接将含油污、洗涤剂的废水倒入雨水井。雨水井本为收集地表雨水、防止内涝而设,其管道直通自然水体,若混入生活或经营污水,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管道堵塞。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污水。执法队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