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刚安置好,凤头鹰又来了
兰溪公安连续两天救助“国宝”幼鸟
记者 徐 填 通讯员 乔 磊 徐梦帆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公安局连续救助两只“国宝”幼鸟——一只猫头鹰,一只凤头鹰。两只幼鸟名字虽然不同,却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们被发现时均无法自主飞行,好在热心群众及时报警,才得以获救。
7月10日上午,马涧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吴大伯报警,称家门口有一只受伤的幼鸟无法飞行,民警携带防护设备赶赴现场。经查看,该幼鸟无明显外伤,但羽翼未丰,暂不具备自主飞行能力。民警将其转移至纸箱中临时安置,随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
经专业人员辨认,这只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前,幼鸟已被救助站带回,待完成野化训练后适时放归自然。
次日上午,诸葛派出所也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路边灌木丛中发现一只外形少见、疑似受伤的幼鸟。民警项炳浩赶赴现场,发现幼鸟蜷缩在灌木丛中,无法飞行,便将幼鸟带回派出所临时安置,并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站。
经辨认,这只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目前,凤头鹰已被保护站接回做进一步检查,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
短短两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连获救,从群众报警到民警处置,再到专业机构接手,每一次接警都是一次生命接力,每一次救助都是一次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