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三天”误记成“一周”
兰溪一店铺超期占道 搭设脚手架被处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市区永顺路时,发现一店铺门前人行道上搭设了施工脚手架。执法队员当即上前核查占道审批手续,店铺负责人陈某表示“已经办过了”。然而,执法队员并未查到该店的有效审批记录,当场责令暂停施工。
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陈某此前确实办理过短期占道许可,但审批有效期仅为3天。因个人记忆偏差,误将审批时限记为一周,超期后仍持续占道施工。
执法队员现场开展普法,耐心告知陈某占道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时限、范围、要求规范开展。一旦超出审批期限,属于擅自占道违法行为,不仅侵占城市公共道路资源,还会影响通行安全、破坏市容环境。
经过执法教育,陈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疏忽造成的违法问题,主动配合现场整改,及时规整施工设施、清理占道区域,全面恢复人行道畅通整洁。最终,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陈某超审批期限擅自占道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提醒,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占道施工务必严守审批规定,在许可时限内合规作业。确需延期施工的,须提前补办延期审批手续,杜绝超期占道、违规施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