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不是“装饰品”,而是“护身符”
兰溪一工地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收到万元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用工手续看似齐全,施工单位却偏偏在特种作业持证这个“硬杠杠”上栽了跟头。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司索作业无证上岗案,用一张万元罚单给企业和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特种作业操作证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护身符”。
此前,市建设局在横溪镇一处在建工地巡查时,发现从事司索作业的工人洪某无法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初步核查认定后,该局将案件移送至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横溪中队当即赶赴现场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施工单位与洪某签有正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用工手续一应俱全,看上去“该有的都有”,可恰恰在最关键的持证环节“掉了链子”——洪某未按国家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涉事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工地司索作业岗位已全部更换为持证人员。
“签了合同、买了保险,怎么还要罚?”面对企业负责人的不解,执法人员没有一罚了之,而是耐心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违法后果和事故危害。“劳动合同管的是用工关系,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的是操作能力,这是两笔账,缺一不可。”执法人员表示,该案件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一个典型误区:对合同签订、人员到岗等环节盯得紧,却把特种作业操作证这张“入场券”当成了可有可无的形式。
经过耐心宣讲,最终,涉事企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健全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把持证核查、证件有效期管理等落到纸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