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芝麻粒儿一样的所谓权力玩得很大,是一些基层执法者的绝活。近日,辽阳地区的几名运管执法人员就现场秀了把这个绝活。
运管执法人员检查一辆长途客车的手续。从现场视频看,运管执法人员显然不知道这辆长途客车应必备哪些手续。被检查司机说按规定某些手续不是必备的,执法人员或打电话问“上边”,或干脆哑口无言。待司机按要求提供了相关合法手续后,运管执法人员竟说:“我今天非查出点事不可!”
好一个“我今天非查出点事不可”!如神来之笔,活灵活现勾画出了借执法之名,行刁难之实的酷吏嘴脸!
“非查出点事不可”,“执法”目的原形毕露。依法正常执法,维护的是法治公平正义,保护的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管理秩序。而“非查出点事不可”的“执法”,与法治公平正义、合法权益、正常秩序没有半毛钱关系,其目的就是“非查出点事”,就是要没事找事,就是要借执法权欺负人。披着执法的外衣,干着违法的勾当,“非查出点事不可”的“执法”,违法!卑鄙!龌龊!
“非查出点事不可”,“执法”抹黑党和政府。“非查出点事不可”的执法者,其执法权不是娘胎里带来的,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本应该用于为人民服务,体现执政为民。唯有如此,执法权在百姓心目中才是神圣的。然而,当执法权变成了“非查出点事不可”扰民、害民的特权时,百姓最终只能反抗。“非查出点事”的“执法”,以公权的面目出现,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离间人民与党和政府的感情,甚至制造社会对抗,凶险!恶劣!恶毒!
“非查出点事不可”,“执法”为“人治”喊魂。当今中国,乃法治中国,已不再是“民不和官斗”的封建“人治”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机构也无权对守法公民“非查出点事不可”。坚持“非查出点事不可”的执法者,你没有把手中的“权”当成受法律制约的法治之权,而是看成了“人治”封建特权。一句“非查出点事不可”的“执法”,是你为“人治”封建特权在喊魂,暴露了你的法治修养,落后!愚昧!法盲!
“非查出点事不可”,非惹出大事不可。中国历来不乏“非查出点事不可”的酷吏。远的不讲,只说1916年的一件事吧。当年,在湖南桑植县芭茅溪盐税局,就有一帮“非查出点事不可”的酷吏,他们对过往客商竭尽刁难勒索之能事。在此经过的一位血气方刚的骡马客,义愤填膺,率人刀劈了这帮酷吏,从此走上了反抗剥削反抗压迫的革命道路。年轻的骡马客,就是贺龙,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流芳千古。那帮被刀劈的“非查出点事不可”的酷吏,和他们所代表的腐朽制度一起,被扫进了历史垃圾堆,遗臭万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非查出点事不可”“执法”不止,迟早会惹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