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人文

维法为天洁如莲

朱献文二三事

在义乌东南边境有一处已历千年岁月的中国传统古村落——赤岸镇雅治街村。村庄依山绕水,气势非凡,有“千里紫金桥,万里王坑岭”之雅称。建于宋朝的古月桥就横亘在绕流古村四周的龙溪之上。明朝时就是义乌、东阳、永康边境的有名集市,也是义乌十六个称街的村庄之一。

雅治街村古韵厚重,乡风淳朴,村民勤耕好学,畏法明礼。据记载,民国以来,就有“义乌政法第一村”的美誉,整个村庄读政法专业,从事司法行业的警官、检察、法官等多达127人。其中不乏佼佼者,最负盛名的是曾任京师、江西、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浙江省参议会会长的朱献文。

朱献文,原名昌煌,字郁堂,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生,25岁中丁酉科拔贡,后入京师大学堂,再东渡日本,留学京都帝国大学堂,归国后参与《大清律例》民法修订。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中法政科进士。由于朱献文精通法典,熟知律条,民国建立的第一年,政府就将他从国务院法制局转任大理院推事,掌管最高审判。凡国事重罪案件、不服高审案件、各省大辟案件、特旨案件等均在终审范围。二年后,朱献文外委江西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任职四年。在任期间,事事以国利法纲为重,处处以慎心、清风、勤奋自勉,不枉不纵,不阿权贵,正气凛然。在京师、江苏高等审厅任上,执法如山,维法为天,不逐浪不随风,奖罚分明,对推行法制颇有建树。

1930年,在担任司法院司法视察专员时,获悉时任上海市高等审判厅厅长郑毓秀营私舞弊,视法德公德不顾,引起司法界同仁共愤,法业界齐讨弹劾。但民国司法院院长王宠惠与朱献文人等意见相左,朱献文不畏上宪,直陈时弊,态度鲜明,坚持司法公正,宁愿辞职也不为苟同。辞职后,他身虽回家,心仍系政法,整理出70多条民法见解上呈,后均被中央立法院陆续采纳施行。

由于有如朱献文等一批乡贤从事政法职业,雅治街村朱氏大族在当时连续七十多年无有争讼,与异姓人氏也相处和睦,无有讼事。真真是一介布衣,乡愁随心知民声;两袖清风,胸藏天平畏法绳。

1927年清明节前夕的一天,惠风送暖,水绿山翠,在离雅治街村四、五里地的青口岭头,五六个人簇拥一顶轿笼,缓缓而行。领头的一位,头戴笠帽,身着长衫,脚蹬草鞋,与身旁的人边走边比画,谈笑风生。在田间地头忙生计的乡邻们纷纷驻足相望,议论不绝,不知来的是何人?正当大家疑惑不定时,走在前头的那一位,摘下笠帽,快步走到乡邻跟前打招呼,还喊出了其中一位的名字,并说:“我是昌煌。”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朱献文回来了。众人兴高采烈暄寒一团。有人问:“昌煌,有轿笼为何不坐而要走路?”朱献文笑而不语,这时随行人员说,厅长为人随和,没有官架,每次外出坐轿笼,凡遇砎岭、高坡都下轿步行。对轿夫跟班都很尊重,每次用膳,都要让轿夫、跟班先用餐,自己才坐下吃饭。回回如此,从不怠慢身边人,不论在何地都俭朴平易,和睦相处。朱献文附言,自己也是穿草鞋的人。

朱献文一生布衣蔬食,不事奢华,女儿出嫁,仅设一二席,比平民百姓家还简便。据村人言,当时永康、缙云、九江及义乌在任的政法官员闻讯带礼前来道贺,朱献文都一一谢绝。只行家乡的风俗,用一双子汤(鸡蛋),清茶招待,令来客赞叹不已。朱献文自己节俭,对百姓却慷慨解囊。1935年,朱献文发现村里有不少鳏寡孤老贫苦无依靠,生活极其困苦,遂与家人商量捐资,并动员族人共同筹款成立“龙溪朱氏同善会”,把每年的利息收入平均赈发给生活贫困人员,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朱献文一生平庶狱,政绩斐然,克勤克俭,临终之余,还嘱家人薄殓简殡,不张不费,尤为后人楷模。

王和清

2020-09-04 维法为天洁如莲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3702.html 1 3 朱献文二三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