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消费者傅先生购买的马自达CX4汽车出现发动机异响情况,在4S店经过5次维修后故障仍没有得到改善。经调解,商家同意换车,但换的新车仍有异响,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诉求,虽没有达到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退车条件,但网络上对该车型异响问题反映比较普遍,消费者已经对该型号汽车失去信心,最终厂家同意折旧7000元退车,商家同意补偿消费者5000元,消费者实际支付2000元退车退款。
【消费提示】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