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圆桌会

有效破解治超困局

《浙江省公路条例》(下称“《条例》”)的出台,对公路部门治超执法中的诸多难题与困局进行了破解,对于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智慧交通运用等机制的建立作了明确,大大提高了公路治超执法的操作性和震慑力,必将对维护公路安全和畅通开启新的局面。

浙江作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之一,在超限运输治理的探索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2010年12月,浙江省首个收费站改超限运输检测站在原01省道(G525)海宁段成立,探索了固定治超与机动治超相结合的运作模式。2014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又开展了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部分遏制了违法超限车辆上路行驶。但通过近年来执法实践,由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不完全掌握违法车辆信息,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较低。《条例》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超限运输车辆相关信息与交通运输部门共享的义务;同时,对非现场证据中涉嫌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行为的,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责任。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条例》规定对逾期不按照规定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作出处罚——这一规定将强化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震慑力。同时,《条例》通过建立信用治超机制,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接受处罚,提高处罚执行力。

《条例》最大的特色,是建立了政府治超机制,建立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并将公路治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此举为超限治理的长效运作打下基础。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胡月梅

2020-10-10 6 6 交通旅游导报 content_47822.html 1 3 有效破解治超困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