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24日 

第03版:民生

超时工作如何维权

  兰溪市民伍小姐来电咨询:她在市区一家美容店上班,已签订劳动合同,可每天工作要12小时,一个月只休息两天。她感觉休息时间太少,跟老板提出也不予理睬,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加班费,伍小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