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 

第02版:要闻

加快推进“清零行动”

  ■ 本报评论员

  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兰溪5起房屋征收行政补偿诉讼案作出行政判决,认定政府补偿决定合法,驳回诉讼请求。

  住房是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建设发展,既是保障百姓基本居住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大多数城市一样,兰溪的棚户区(城中村)卫生环境恶劣、违法建设突出、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缺位等问题较为突出,已经到了不得不拆改的地步,百姓要求改造的呼声也十分强烈。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民有所盼,政有所为。两年前,兰溪审时度势适时启动了包括桃花坞区块在内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项符合公共利益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目前仍未全面完成,严重影响了兰溪的发展大局、城市的环境面貌和区块内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改造难以推进,发展无从谈起。为了推动“四大战略”落实落地,改善兰溪城市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必须啃下。前不久,兰溪启动了桃花坞区块征迁“清零行动”,表示要全力以赴、坚决清零,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行动开展以来,广大征迁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更加过硬扎实的工作举措,稳扎稳打,全力推进“清零”工作。与此同时,“清零”工作也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希望桃花坞区块早日完成征迁、早日启动改造。这样的“人和”,为加快推进“清零行动”提供了重要保证。而这次金华市中院作出的5起判决,更是坚定了“清零行动”的信心和决心。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扬能吃苦、能奉献、敢担当、勇作为的优良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清零”工作中,确保“清零行动”加快推进、早日完成。

  政府办实事,百姓来受益。说到底,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最终受益的是老百姓。试想,一个环境优越、设施完备、服务周全、生活便利的“住房梦”,谁不喜欢,谁不向往?或许,征迁会给百姓尤其是征迁户当前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但“风雨过后见彩虹”,只要征迁及时推进、改造早日启动,一时的不便和困难都会过去,最后也一定会圆你一个“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安心”的宜居梦。从这一点来说,广大群众尤其是征迁户,一定要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征迁工作,让征迁工作无障碍加快推进。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