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 

第02版:要闻

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伟、郭海峰辞去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12日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伟辞去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郭海峰辞去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