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京剧界沉痛的一年,吴素秋、梅葆玖、李世济、王金璐等多位国宝级艺术家驾鹤西去,令人痛惜。临近岁末,梨园再传噩耗,86岁的老生名家马长礼在京去世。
马长礼是谭富英的弟子,又是马连良的义子,他最早是唱二路老生的,因为转益多师,融会贯通,博采众长,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别是他扮演的《沙家浜》中那个阴阳怪气的“刁德一”,给观众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为了演活“刁德一”,马长礼倾注了大量心血。他借阅了一摞摞资料,全是有关“特务”研究的。表演上则吸收了不少话剧的表演方法,比如“刁德一”手套该怎么拿,大衣该怎么披,说话用什么姿势,甚至连皮鞋的亮度、徽章的明暗,都用心揣摩,缜密设计。
叼烟嘴是刻画“刁德一”这个形象最生动的细节之一,马长礼从不吸烟,而且对烟味极为反感。刚开始,烟嘴怎么也叼不好,而且一叼就口水直流。但为了演活“刁德一”,马长礼天天练习叼烟嘴,一练就是10年。每次演出前,他都要先拿出烟嘴叼一阵,找到感觉才登台。
《沙家浜》一上演,便引起轰动,原本只是二流角色的马长礼,也因此出了名。从此人们见到他就喊“刁德一”,“刁德一”成了马长礼的代号。
从马长礼演“刁德一”的种种细节中,我们感受到了一位艺术家为追求艺术完美而冒出的“傻气”。老一辈艺术家中,具有这种“傻气”的可真不少。
京剧“四大须生”之首马连良,从当学徒开始,就对每个角色、每句台词都悉心研究,服装、造型也精心准备。
9岁那年,马连良在一部戏中跑龙套。他每天早早来到后台,将护领、水袖拆下,洗干净,押平整了;又在盔头箱里挑选一副盔头,把它烫得直顺;最后,用刷子把厚底靴的靴底、靴帮刷得雪白。有一天登台前化妆,他发现自己的眉毛怎么描画都不整齐,便拿起剃刀唰唰几下把眉毛全剃了,然后用墨笔画假眉。教头萧长华赶过来埋怨说:“你这孩子犯傻了,台下观众离你那么远,谁会注意到你的眉毛?”马连良摇摇头:“不管观众能不能看到,既然要演,就不能将就。”身后有人闻言大笑:“这孩子我要了。”马连良回头一看,竟是名角谭鑫培。原来谭鑫培见马连良为戏剃眉的事较真劲儿,于是立刻拍板收其为徒。
谭鑫培没看走眼。马连良的表演越来越赢得叫好。而与谭鑫培的合作也让马连良受益颇多,成就了“马派风格”。
梅兰芳也是凭着“傻气”,发奋苦学,才登上“环球独一青衣”“四大名旦之首”宝座的。尤为可贵的是,梅兰芳成名之后,依然不吃老本,一刻也不放松艺术上的精益求精。
1951年,梅兰芳在《抗金兵》中饰梁红玉。这出戏中韩世忠与金兀术水战一场,梁红玉照例要擂鼓助战。梅兰芳担心自己多年不演《抗金兵》,擂起鼓来鼓点可能不够均匀,就抓紧时间苦苦温习。要是把鼓抬进屋来练习,难免吵得四邻不安。于是他想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向打鼓的借来两根鼓槌子,拿自己的大腿当堂鼓,每天反复敲打。一位朋友见他如此练习,劝道:“你这样练法,鼓是打匀了,但两条腿不就遭殃了吗?不能找一样东西打吗?”梅兰芳笑道:“你想这两根鼓槌子,打在被褥枕头上吧,软绵绵的使不出劲;打在桌子板凳这类硬东西上吧,又‘噼里啪啦’吵得厉害。所以不如打在自己腿上。这架‘堂鼓’,随身带着,随处坐下来就可以练习……”这样练习的结果,梅兰芳的大腿被鼓槌打出了两块铜钱般大小的青斑。
老艺术家们所谓的“傻气”,就是坚守“戏比天大”的职业观,殚精竭虑地追求卓越。
如今演艺界冒出的那些“小鲜肉”“小鲜花”,大多“聪明”有余,“傻气”不足,自恃年纪轻、颜值高、粉丝多,不敬业、怕吃苦、爱摆谱、闹绯闻,拿着天价酬金却不好好演戏,不仅扭曲了演艺界的形象,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有鉴于此,呼唤这些人学学那些德艺双馨的老一辈艺术家,既学学他们的演戏,更学学他们的为人,这应该不是多余的。